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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5所中小学校违规办学受重罚 |
| 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不详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-1-5 10:58:44 |
1月2日,山东省教育厅发出通报,撤销东营一中等5所学校省级规范化学校称号,同时有96名学生不予注册学籍和学业水平考试考籍。这是山东教育主管部门首次“重拳”出击,对中小学违规办学进行处罚。
通报称,蓬莱市郝斌中学初三年级未按规定开设音乐、美术课程,莱州市三山岛街道西由小学五年级未按规定开设美术课程,莱州市西由镇中学在周六组织初四年级上课。上述三校的行为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等有关规定。省教育厅决定撤销这三所学校“省级规范化学校”称号。
齐河县实验中学在2007年6月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期间,考场秩序混乱,学生夹带、抄袭资料等作弊现象严重。省教育厅决定,撤销齐河县实验中学省级规范化学校称号,并要求市、县教育局依照有关规定,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。
东营一中违反规定,擅自提前招生,严重扰乱普通初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,并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供了注册信息。省教育厅决定,撤销东营一中省级规范化学校称号。此外,还对广饶一中、胜利油田一中、枣庄八中、枣庄三中、薛城实验中学异地招生、抢拉生源现象予以通报批评,对违规招收的总计96名学生不予注册学籍和学业水平考试考籍。
山东省教育厅表示,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,按国家规定开齐开全课程,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,是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。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举报电话,加大对教育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,对违反规范办学的各种行为,依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处罚。(记者 宋全政)
《中国教育报》2008年1月4日第1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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