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济南2月13日电 (记者苏长虹)山东省4名中学校长因为违反规定,在寒假期间组织学生补课,日前受到处分。 2月1日起,山东省教育厅组织规范办学行为检查组,结合收到的群众举报,分6路对全省中小学寒假安排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,共检查46个县(市、区)70余所中小学校。检查中发现济宁市实验中学、嘉祥一中、五莲县管帅中学仍然组织学生在假期到校上课,受到师生的强烈反对,造成了恶劣影响。
根据《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(试行)》等有关规定,山东省教育厅对上述学校予以全省通报批评,责令其立即整改,并请所属市教育局依照有关规定,对学校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。2月3日,山东省教育厅又查实桓台一中违规上课。日前,淄博市、济宁市和日照市已分别对4所中学的校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。